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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維穩委員會依照臨時憲法第44條賦予的特別權力,下令撤掉農業及合作社部漁業廳廳長逸蒙的職位,由漁業廳副廳長代替。對此,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巴逸上將稱,撤職是因為他解決問題不及時。 政府公報昨天(20日)公布,維穩委員會主席巴育上將簽署2016年第17號公務員職位調動命令。公告指出,為提高農業及合作社部所屬公務員的工作效率,以及改革內部人員管理,經過維穩委員會一致同意後,巴育總理依照臨時憲法第44條賦予的特別權力,撤掉漁業廳廳長逸蒙當前職位,將其調到國務院辦事處,擔任特別監察員一職。 公告中還提到,將漁業廳副廳長阿蒂頌調升為廳長,從公告正式生效當天起任職。同時,還指示公務員制度委員會辦事處、預算辦事處和相關部門,盡快對職位變動和工資事宜進行調整。之後巴育總理會將以上職位調動名單,奏呈皇上陛下御准。 對於漁業廳廳長逸蒙被撤職一事,副總理巴逸上將在經濟特區開發管理委員會會議後表示,不覺得這有什麼,因為他解決漁業問題不及時。 此外,國防部發言人空奇少將表示,國防部已敦促相關部門加快解決非法捕魚業問題,包括泰國人在泰國領海和公海違法捕魚問題,並對因禁止捕魚措施遭到波及的漁民提供相應的經濟補償。 利用衛星定位系統對泰國漁船進行監控,嚴禁漁民或捕魚公司在泰國灣與安達曼海域進行濫捕,對受雇於泰國業主的外籍漁民,也將加強相應的管理和登記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