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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臉書網友24日在社群網上發帖,稱在宋卡府直轄縣某知名海鮮店吃飯,點了2條鯛魚,共1710銖,卻被收3420銖,當場找經理理論才得以歸還多收的現金。 該網友表示,19日他在某海鮮店吃飯,點了2條鯛魚以及其他海鮮,吃飽結帳時,發現帳單遠遠超出他的預算,仔細一看,每條鯛魚竟然要價1710銖,兩條就是3420銖,當時就覺得不可思議,當場提出質疑,但是沒有任何人理會。該網友隨即向海鮮店經理反映,說收銀員收錯錢,要求歸還多收的錢。最後經理出面讓收銀員還回1710銖,並且向其致歉。 該網友還說,他們進店吃飯時,點了兩條鯛魚,沒有具體說要多大條的鯛魚,海鮮店員就根據他們就餐人數,做了2條均1.9公斤重的鯛魚,一共3.8公斤,每公斤售價450銖,2條就是1710銖。但是最後收銀員收費時,把帳單打成每條鯛魚3.8公斤,比原來的多出一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