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泰國世界日報訊】商業部長顧問納塔蓬表示,內閣批准了民典法修訂增補關於自然人房地產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稅收檔次規定的條款,此為財政部提出的審議案,新法規條款規定今後上述事務中的納稅,以實際交易價或國土廳工作人員估算房地產價值中較高價值來計算房地產轉讓稅。 此增補法規是為了避免房地產實際交易價格可能會比國土廳工作人員根據相關計算公式而估算的價值高出許多,而讓國家少徵收房地產交易轉讓稅的情況出現。另外,以原計算公式估算房地產價值交易轉讓稅存在房地產交易成本高於估算的情況,而自然人申報年度個人所得稅時有權將買入房地產物業的款項申請免稅額度,相當於讓房地產賣家賣出房地產物業無須交稅。 財政部指出,上述修改後的房地產交易轉讓稅收辦法可提高國家徵稅的效率,既可以按實際交易價格水準進行徵稅,又與房地產市場真實行情相符合,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也在真實的收入情況下更加準確地統計出來。 部長團秘書處表示,上述增補法規使得房地產交易稅收的操作辦法與其他稅的徵收辦法相一致,目前房地產交易稅的計算公式以參考財庫廳發佈的2016-2019年房地產按區域劃分估價為主。不過,財政部仍按區域地段方式對土地價格進行重新估算,預計在2017年內完成以配合正在法律頒布委員會研究過程中的國家土地、建築物稅收法的正式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