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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歌仔戲國寶楊麗花的婆婆留下高額遺產、股票、逾億元遺產稅和罰鍰,亡夫洪文棟的姪子繳納大部分稅款,提告要求洪文棟六名繼承人、姑姑鄭洪玉崑變更股票登記,平均分擔遺產稅。台灣高等法院17日判楊麗花六人連帶給付3395萬餘元(新台幣,下同)、鄭洪玉崑給付4476萬餘元本息。 洪家第一代洪萬傳和吳火獅共同創辦新光集團,洪萬傳和妻子洪彭瑞蘭共有洪文樑、洪文棟、鄭洪玉崑三名子女。 洪文棟是骨科名醫,曾任立法委員,和前妻育有四名小孩,與楊麗花未生育子女。洪文棟2018年過世。此外,男子徐國璋自稱洪文棟親生兒子,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洪拒驗DNA,但他死後法院仍認定徐是洪的孩子;徐改名洪國璋,和楊麗花、四名子女共同繼承遺產。 洪文樑兒子洪士鈞提告主張,祖母洪彭瑞蘭1992年過世,遺產稅和罰鍰金額累積高達1.5億元,留下的新勝公司、新光實業股票價額也高達1.3億元;父親1998年死亡,他和叔叔、姑姑協議,股票歸他所有,並繳納遺產稅、罰鍰1.4億餘元作補償,但洪文棟、鄭洪玉崑不配合過戶股票。因洪文棟已過世,訴訟由楊麗花、4名子女和洪國璋承擔,提告請求洪文棟繼承人、鄭洪玉崑變更股票登記。一審判楊麗花等六人、鄭洪玉崑須各給付4476萬餘元。 洪文棟繼承人、鄭洪玉崑反駁,協議書未記載洪彭瑞蘭遺留股票獨屬於洪士鈞所有,另依協議書洪士鈞已承諾以股分抵繳稅款,不得再要求他們負擔,且洪文棟已繳納1.1億餘元、鄭洪玉崑已繳2841萬餘元遺產稅,認為洪士鈞請求無理由。 高院認為,洪文樑生前未與洪文棟、鄭洪玉崑達成遺產分割協議,股票不可能全數分歸洪文樑取得,洪彭瑞蘭遺產稅應由三子女各依應繼分比例分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