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煙新法 賣水煙、電子煙須申請
2014-11-11 13:29:5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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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務院管轄下的保護消費者委員會昨天(10日)公布新法規,全面禁止銷售阿拉伯水煙筒,禁止業者提供水煙筒服務。需要銷售的業者必須提出申請,由有關部門檢查確認沒有毒害作用後才能銷售。
國務院事務部長巴納達親王指出,昨天召開的保護消費者委員會決定對阿拉伯水煙筒進行管制,包括被稱為「電子煙筒」的吸煙設備、藥劑及其成份等均列入嚴格管制範疇。該禁令將在列入政府公報之後正式生效。
巴納達親王指出,該保護消費者法規明確定義所管制的阿拉伯水煙筒以及電子煙筒的形式,並將其設備、組件、藥劑和產生煙霧的成份等均列入管理範圍。還包括用作香味輔劑的植物、水果、花朵等。如果業者需要生產或者出售水煙,則必須向保護消費者委員會提出申請,由該委員調查確認該產品不會對消費者帶來危害。該委員會將在30天時間內檢查確認沒有危害,則可以銷售。
水煙,是一種起源於波斯的煙草和抽煙用裝置,很多人以為水煙經水過濾、且味道比香煙淡,故此不如香煙危險,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世界衛生組織、美國的Mayo Clinic及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等研究證實,水煙對身體的損害不亞於香菸;水煙產生的有害物質,甚至有些種類會比香菸濃。
保護消費者委員昨天還批准關於禁止銷售尿素膠樹脂(Urea Formaldehyde)材質餐具製品,以保護消費者。由於發現市面上部分廉價尿素膠樹脂餐具對消費者健康帶來不良影響。
关键词:新法